2013年4月6日星期六

又要做陪審員!?

頭先食食下早餐,突然有郵差上來話要簽收掛號信。


原來,係一封政府公函。


由高等法院法官發出,係一封陪審員傳票通知。


哈哈!冇記錯,十年內收到嘅第二次咁嘅通知。


上次,就話自己英文屎為理由,打電話通知就唔使去。


呢次,點都要去第一次嘅選任日子。


即管睇下點啦!

原來,依家法庭上法定語文係中文或英文。所以,想話自己英文屎為理由推卻,可能唔得囉!

如果選中,唯有盡公民責任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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