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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6日星期六
又要做陪審員!?
頭先食食下早餐,突然有郵差上來話要簽收掛號信。
原來,係一封政府公函。
由高等法院法官發出,係一封陪審員傳票通知。
哈哈!冇記錯,十年內收到嘅第二次咁嘅通知。
上次,就話自己英文屎為理由,打電話通知就唔使去。
呢次,點都要去第一次嘅選任日子。
即管睇下點啦!
原來,依家法庭上法定語文係中文或英文。所以,想話自己英文屎為理由推卻,可能唔得囉!
如果選中,唯有盡公民責任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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